娄底两青年囊中羞涩偷神龛 转卖出手时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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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2i.com 发布:2008-6-13 9:09:54 来自:百度 浏览:次 |
红网娄底6月10日讯(通讯员 刘更和 邓京军)两青年因近段时间没有钱花,便商量去偷了同村的一家人的神龛,因这个神龛价值不菲,二人均涉嫌盗窃罪,6月10日,涟源市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之一周湘其提起公诉。 今年1月上旬,涟源市杨市镇仁让村农民周青武(在逃))到同镇金盆村周湘其家中玩,聊天时,周青武讲他没有钱用了,要想办法搞点钱才好。周湘其就讲“我们村子里周某家里就有一神龛,听说是个宝物,上次有个外地人出了1万5千元都没卖。”周青武马上提出一起去搞来,到时每人可以分几千元,周湘其表示同意。1月10日凌晨2点多钟,周青武与周湘其相约一起潜入到周某家中,然后摸索着进入厅堂里,周青武站在神龛前的桌子上,将神龛上的髹金漆浮雕花板嵌樟木人物雕、棂窗格等四张及髹金漆樟木镂空高浮雕龙凤云纹神龛顶一件一片一片取下来递给周湘其。之后二人将盗得的文物抬到金盆电站马路旁,再用摩托车将文物运到周青武岳母家,藏于三楼房屋内。
2月14日晚,周湘其欲以2.2万元的价格出售盗得的文物时,被装扮成买主的公安干警当场抓获。经有关部门鉴定,人物雕、棂窗格等四张为一般文物,价值约4000元;龙凤云纹神龛顶系三级文物。 相关法律链接: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一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稿源:红网] [作者:刘更和 邓京军] [编辑:阿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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